标准简介:
编制和发布年度报告,是公共图书馆定期总结梳理其管理、业务及服务工作,接受主管部门指导和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对公共图书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情况的年度报告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定期公告服务开展情况。为支持、指导各级公共图书馆依法编制和发布年度报告,充分发挥年度报告公开信息、宣传推广、记录历史和辅助管理的作用,制定本文件。